关于组织2021年自治区社科基金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21年自治区社科基金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2021年自治区社科基金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研究专项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发挥自治区社科基金示范作用,引导社科研究为自治区中心工作服务,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提供理论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指南》指导课题申报,面向全区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专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6万元,课题经费一次拨付。需根据实际,按照《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
三、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丰富的科研经验和学术原创力,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务职级。
3.具有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遵守社科研究各项管理规定,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等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已完成课题任务,并于2021年10月31日前提交结项的,可申请。)
四、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申报选题,《指南》共有19个选题,须按原题申报,每个选题原则上立1项,《指南》请到社科处领取纸质版。
2.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审核合格后方可上报。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书》,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3年,对已获准立项的,做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4.获准立项后,《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5.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本次专项项目的申报作如下限定:申请人本批次只能申报一个专项项目选题,且原则上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它选题的申报。申请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承担自治区级及其他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申报时间和报送方式
2021年自治区社科基金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4日,预期不予受理。
各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材料(纸质《申请书》1份、《活页》一式3份,均为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单独装订夹在《申请书》内),电子版刻光盘,统一报送。
附件:1.2021年自治区社科基金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2.2021年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研究专项申请书
3.2021年自治区社科基金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4.自治区社科基金专项项目申请数据代码表
5.2021年自治区社科基金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