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势,服务乌鲁木齐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乌鲁木齐市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积极申报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现将《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课题设置
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由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合作课题组成。合作课题包括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
二、资助额度
重大课题每项资助资金3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资金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资金0.5万元;合作课题研究经费由合作单位提供,资助资金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申报人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合理编制资金预算。课题资助资金按照课题类型一次性或分批拨付。
三、课题层级及研究周期
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厅局级课题执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进行申报评审。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并由其所在单位审核,报乌鲁木齐市社科联批准,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
四、申报条件
1.国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科工作者均可参加 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2.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有关管理规定;重大课题的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重点课题的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对于课题组成员, 申请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不予通过;课题组根据研究需求,可联合市属机关单位人员加入课题组,协同开展研究工作。
3.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申报单位应为科研人员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证实兼职人员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确保课题按照相关要求顺利结项。
五、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选题须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服务乌鲁木齐市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围绕关系乌鲁木齐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工作领域的重点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
2.《课题指南》中,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原则上须按原题申报;一般课题、合作课题须紧扣《课题指南》所列研究方向,可自行设计题目,要突出实践需要和学术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不加副标题。
3.申报书所列内容须如实填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若获准立项的,作撤项处理并予以通报。
4.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会议评审,评审采用《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活页》字数不超过0.7万字,要求按照规定方式列出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论证活页》文字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合作课题由合作单位确定一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项目组联络员,全程负责项目指导、调研协调、经费拨付等具体工作。
6.为避免重复立项, 同一研究内容课题已获其他各级课题立项资助的,不得同时申报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复申报立项的,一律作撤项处理。
7.乌鲁木齐市社科联负责统筹协调课题项目实地调研工作。
六、结项要求
(一)课题结项提交成果
1.研究报告1篇(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研究报告正文不低于1.5万字,一般课题研究报告正文不低于1万字), 或专著 1 部。
2.成果要报1篇(0.4万字左右)。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鉴定为优秀等级或免于鉴定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评奖奖励的。
2.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乌鲁木齐市党政领导或自治区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有关部门单位采纳的。
3.相关研究成果在《新疆日报》《乌鲁木齐晚报》理论版、《乌鲁木齐决策参考》刊发的。
4.涉及工作秘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已得到市属有关部门或各区(县) 党委、政府认可的。
属于上述情况者,仍需填写《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填写变更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研究成果报乌鲁木齐市社科联。
(三)项目成果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领导、部门报送时,应注明“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字样。
七、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4)。材料命名需遵循统一规范:申报书命名为“报送单位—申报人—课题名称”,申报汇总表命名为“报送单位—申报汇总表”;报送多个项目的,需按项目单独建文件夹存放对应材料,整体打包为压缩包(命名为“报送单位—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报送。
2.请于9 月24日前,将所在单位审核后的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2份,《活页》5份,均为计算机填写,A3 纸 ,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单独装订夹在《申报书》内)、申报汇总表(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和所有上报材料电子版,以及内容审查表统一报送至社科处。
附件:
1.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
3.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4.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