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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2024年“三农”决策咨询重点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4-05-12 17:43  

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2024年“三农”决策咨询

重点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三农”决策咨询重点研究工作的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采用申报制,择优确定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和研究组织。课题申请人按照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2024年度“三农”决策咨询重点研究课题目录,根据自身专业和研究方向,选定研究课题,组建研究团队,由课题研究组组长负责填报《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重点课题研究计划书》。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计划书进行评审后,选定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课题组,并与课题研究组组长签订课题研究项目合同书,课题组即可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拟选定10—12个研究课题。

二、课题研究定位政策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备决策参考价值。课题研究要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农业强区建设,聚焦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发展难题,强化实地调查摸实情,突出案例研究和统计分析,积极开展战略性、对策性和前瞻性的研究探索,注重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从概念到概念,避免面面俱到,力争将问题研究透彻,形成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各类教学或科研单位工作人员,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具名推荐);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备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物质技术条件、手段和时间保证。支持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各位委员牵头组织课题申报。

四、课题研究完成时限和补助标准。原则上,本年度课题须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课题主持人要严格按时限要求提交中期报告和最终研究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包括课题综合研究报告和4500字以内的决策参考报告。根据研究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实际研究工作量,拟对研究课题分别补助经费4万-8万元,课题经费应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

五、研究课题的验收和知识产权归属。承担课题研究的课题组要及时报告立项课题研究工作进度,课题完成后,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将组织开展成果结题验收,验收结论将作为主持人今后申请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课题的重要参考。优秀研究课题可以推荐参加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活动,获得荣誉归属课题组。研究成果的著作权归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和其他权利。

六、研究课题申请限制条件。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题目,凡已经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等为基础申请此次研究课题,须在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结题。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申请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课题的资格。

七、研究课题提交材料及报送时间。课题研究计划书word版及纸质版1份(A4单面打印)。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5月21日。


附件:1.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2024年“三农”决策咨询重点研究课题目录

      2.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重点课题研究计划书(2024年度)

                                    社会科学处

2024年5月12日


附件【附件2 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重点课题研究计划书(2024年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2024年“三农”决策咨询重点研究课题目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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